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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垄断货币供应如果被废除,私人机构供应不同的货币,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形?”这是40多年前哈耶克在《货币的非国家化》一书中提出的设想。2019年Facebook 加密数字货币Libra的诞生,标志着数字货币新时代的开启,哈耶克“货币非国家化”和多元化货币的设想已逐渐变成现实。尽管美国众议院发函要求Facebook停止数字货币Libra及Calibra相关的钱包项目,但毫无疑问数字货币和虚拟资产发展已势不可挡。与之前反对声音不同,2019年7月国际清算银行(BIS)总裁Agustin Carstens首次表示“将支持各国央行加速发行央行数字货币”。IMF总裁拉加德近期也表示IMF拟根据SDR机制推出一个全球数字货币——IMF Coin,数字货币得到国际权威金融机构的正式认可和支持。越来越多的官方机构开始重新审视区块链技术和数字货币的发展潮流。欧洲央行、新加坡金管局及中国央行已投入数字货币研究多年,并且已进入技术测试阶段。乌拉圭央行已经在有限规模内试点发行了CBDC;巴巴多斯和菲律宾央行支持私营部门法定数字货币(DFC)。私人数字货币也如雨后春笋般出现。2019年2 月,摩根大通发布了自己的数字货币“摩根币”(JMP coin),用于机构间清算。同期IBM 也宣布了自己的跨境支付区块链系统“World Wire”。无论Libra是否落地,以什么样的方式落地,科技与金融的融合,数字货币与虚拟资产的趋势已经无法阻挡。尽管在7月16日“Libra之父”马库斯出席美国参议院听证会的证词中强调“Libra无意与任何主权货币竞争”,但事实上,除了哈耶克所预言的“货币非国家化”与法币之间的竞争,未来多元化货币竞争还存在于非国家化货币(私人货币)之间、数字货币与传统货币之间。
    货币的金融学定义看Libra为代表的私人数字货币
    Libra项目负责人马库斯在7月16日国会听证会的证词中把Libra的功能定位为基础设施建设,并重点强调了它在数字货币领域的领先,以及支付领域的创新。那么Libra算不算货币?这个问题关系到Libra这类数字货币能不能影响货币供给和货币政策,是否会削弱法币的铸币税。根据货币金融学定义,货币具有四重功能,一是充当交易媒介,二是计价单位,三是价值储藏手段,四是提供延期支付,交易媒介是货币的首要职能。货币产生的起源,始于物物交换。随着交易媒介从金银铜等金属演变成纸币、以及现在的支票、信用卡、电子货币等,货币的交易媒介功能逐渐从货币中分离出来。互联网零售支付的普及,极大的便捷了交易和支付,互联网支付体系已独立于货币。更进一步的,Libra把互联网支付体系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全球,相对于VISA等国际银联卡,降低了跨境结算和国际汇款成本,而且节省了支付时间。据Facebook白皮书的数据,目前跨国汇款全球平均费率7.7%,使用加密数字货币进行资金交易,其成本将大大低于这一水平。
    关于数字货币的计价功能,存在一些争议,事实上数字货币可以间接被当作计价单位。Libra是否可以在某些国家,某些区域试行以Libra给商品标价,目前Facebook发布的白皮书未明确。无论是支付宝、微信,还是比特币和以太坊,或是Libra都不能直接给成千上万的实体商品计价。但与其它数字货币不同的是,Libra持有人可以根据市场汇率将持有的天秤币兑换为法币,因此1美元的商品可以间接标价为若干单位的Libra,Libra可以间接被认作计价单位。这一点Libra为首的加密数字货币又不同于电子货币。
    马库斯强调“Libra是一种支付工具,不是一种投资”,“不会有固定值”,“不会支付收入或增加价值”,那Libra能否成为储备资产?合格的储备资产,首要的要求是币值稳定,且具有被市场接受的信用。显然这些目前还有待市场检验。但白皮书已明确表示将保证Libra币值稳定。白皮书中规定Libra 对应一定规模的储备资产,储备资产与等量价值的一篮子银行存款和高流动性的短期政府债券挂钩,这些货币包括美元、英镑、欧元和日元,并随市场汇率波动。币值稳定是数字货币作为储藏手段和储备资产的必要条件,部分虚拟资产如比特币,因币值波动较大,难以被市场接受为储备资产。Libra设立与一篮子货币挂钩的储备资产,较比特币等虚拟资产有所改进,一定程度上能够克服虚拟资产币值不稳定的弊端。但Libra能否保证币值稳定,首先需要时间检验其信用,因为Libra不是法定货币,没有国家信用背书;其次,Libra盯住一篮子储备资产在技术上还有一些细节未明确:Libra币值稳定机制究竟是采用固定汇率制度还是浮动汇率制度?最后,一篮子货币中美元、欧元、英镑和日元的权重是怎样分布?如果大比重的是美元,则Libra无疑相当于“影子美元”。
    Libra能否挑战美元霸主及SWIFT的支付统治地位
    尽管Libra符合货币的某些基本特征,但Libra还难以媲美超主权数字货币。以最典型的超主权货币SDR为例,SDR仅限于央行会员与IMF之间交易,相当于IMF与央行的批发业务。而Libra的交易范围更广,更偏向于零售业务。SDR目前总价值大约2850亿美元,Facebook总市值5587亿美元,若Libra把脸书的市值作为储备资产,毫无疑问Libra的资产规模超过SDR。但Facebook把全部市值作为Libra的储备资产可能性不大,原因在于Libra被美国国会暂时叫停,很大程度上是因为Facebook泄露用户数据被诟病。笔者认为Libra及数字货币钱包若想落地,除了需要符合欧盟数据和私人信息保护的国际条例、银行保密法、联邦监管机构反洗钱、资助恐怖主义和制裁法规以及存款保险等方面的监管,还应尽量隔绝Libra/Calibra和Facebook的关系。马库斯在本次国会证词中强调Libra协会总部设在日内瓦,并接受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的监督,即是在做这种尝试。
    Libra立志成为跨国普惠支付系统,是否能够超越SWIFT的统治地位?目前SWIFT遍布全球206个国家和地区,用户有8000多家金融机构。CHIPS是SWIFT的重要支付平台,与SWIFT系统联接。CHIPS平均日处理交易28.5万笔,金额1.5万亿美元。而全世界Facebook有25亿用户,其平台上有9000万家企业,企业和个人用户已经远远超过SWIFT。对标中国的互联网第三方支付,中国用户数量不足13亿人的情况下,2018 年创造了大约 28 万亿美元的交易量。Facebook 全球25亿用户,假设有一半成为Libra用户,则Calibra年交易量至少达到30万亿美元,这个交易量将远远超过SDR和SWIFT。因此,Libra作为普惠支付体系,存在超越SWIFT的可能性。
    有的人说Libra的发行机构Calibra类似中央银行,至少是“影子银行”。首先Calibra目前无意申请银行牌照,因此Libra也不用向美联储缴纳存款准备金,存准金制度的缺位表明Calibra运作模式不同于银行,这也使得Libra的使用成本低于一般商业银行。此外,白皮书已经明确,Libra 用户不会收到来自储备资产的回报,这点与一般的商业银行储蓄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Calibra并非所谓的“影子银行”。一般而言,银行客户进行储蓄的时候,将获得一定的利息作为货币储蓄的回报;银行对贷款者收取一定的利息作为货币使用的成本,存贷款利息之差是银行运作的最原始资金来源。若Facebook最终不愿意让Calibra运作成银行,就无需向法定机构申请牌照。那Calibra生存的收入来源,可能来自Libra的交易费,而非传统银行的存贷款息差。如果按照上文计算的Calibra年交易量30万亿美元,假设Libra使用按照0.05%的交易费率收费,对Facebook而言也是相当可观的一笔收入,当然广告收入另说。
    Libra对央行及货币政策的挑战
    尽管马库斯强调Libra将与美联储和其他央行合作,确保Libra不干预央行的货币政策,接受法定机构的监管。但层出不穷的加密数字货币,无论是法定数字货币还是私人数字货币,不可避免将不同程度影响着全球央行的货币供应和货币创造、货币政策有效性及金融监管。毫无疑问,Libra为代表的数字货币已经走在央行前面了。多元货币竞争不是数字货币的错,而是央行和监管机构没有准备好。数字货币时代,全球央行货币供应的统计口径和范围需要调整,央行的货币供应总量不再是经济活动中的账户单位,而是加密资产和账户单位的综合。而且货币政策的工具不仅限于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等,新的货币政策指标如加密数字货币利率等一系列指标将会出现。数字加密货币可能部分削弱央行在货币政策中的主导作用,因为数字加密货币对传统货币的流通必定会存在一定的挤出效应,货币流通数量和流通速度将影响货币乘数。挤出效应则取决于法定数字货币、私人数字货币及传统货币之间的竞争,这种竞争的结果通过法币与私人货币的兑换比例表现出来。至于是否会出现哈耶克所设想的,“经过市场竞争,私人加密数字货币最终取代法定货币?”就目前状况而言,数字货币还不足以撼动传统法币的地位,但确实会出现法定数字货币和私人数字货币,以及传统法币与私人数字货币等多重货币竞争的格局。
    监管科技与数字货币时代
    目前数字货币和加密资产市场相对于整个金融体系规模较小。据IMF数据,2018年比特币、以太坊和Ripple占加密货币市场总市值的80%;加密数字货币总市值占全球四大银行资产负债表总市值的比重大约为3%。在加密资产最热的时候,这一比重仅接近6%。但若加密资产和数字货币得到更广泛的应用,或者加密资产与金融体系核心部分关系更加紧密,则该市场将不断扩大。因此对于全球央行和监管机构而言,必须未雨绸缪。对于数字货币和虚拟资产而言,可持续发展的唯一办法是被法定机构纳入监管框架。目前国际机构如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支付与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CPMI)、经济与合作发展组织(OECD)以及金融稳定委员会(FSB)针对数字货币监管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主要集中在投资者保护、市场诚信、数字货币和加密资产的风险敞口及金融稳定监测四方面。对于监管当局,首先应成立一个专门的公共部门,负责数字货币的基础设施建设,搭建统一的数字货币指标体系,建立数字货币数据的银行。其次,可以借鉴巴塞尔协议监管框架,对加密资产和数字货币,在资本金、流动性和资产负债率等方面设立最低要求。再次,搭建数字货币和虚拟资产的监管框架,量化加密资产和数字货币风险敞口,对加密资产和数字货币的主要风险进行识别与监测。第四,科技使得数字货币监管的范围和难度更大。鉴于此可以建立一个跨部门的监管沙盒,加大投入监管科技(Reg-Tech)。同时还应考虑不同监管机构的制度和监管豁免的兼容性。关于投资者保护和市场诚信,2018年欧盟颁布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FDPR)》,由于互联网公司及社交平台拥有大量消费者的真实数据,除了姓名和电话等私人信息,还有消费者偏好的数据,如点赞数量,消费偏好,浏览足迹等,以避免商家利用爬虫技术和算法对数据进行加工创收。由于平台客户将有很大一部分转化为Libra的使用者,因此监管机构应该对用户数据进行立法保护,确保用户对数据的知情权和决定权,坚决制止大数据的非法滥用,切实保护数字货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首发于英国金融时报(FT中文)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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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金铎

吴金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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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博士、应用经济学流动站出站博士后、高级经济师。复旦大学发展研究院兼职研究员。曾供职于985高校,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等。曾在《世界经济研究》Physics Procedia等国内外杂志公开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数篇,部分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在《环球时报》(GlobalTimes)、英国《金融时报》(FT中文)、《国际金融报》等权威报纸发表50余篇专业评论。著有全英文图书《Evolving China:Speed to Quality》。曾作为主研人参与亚洲开发银行技术援助中国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等。聚焦开放宏观、全球资本市场及多资产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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